我要報名
第二屆 青年社區健康服務全國競賽-青年實健家參賽(授權)同意書
立書人茲報名參加財團法人千禧之愛健康基金會 (以下簡稱主辦單位) 舉辦之「第二屆 青年社區健康服務全國競賽-青年實健家」(以下簡稱本競賽),保證已確實了解活動辦法內容,並同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參賽:
- 參加本競賽前,立書人應詳閱並了解活動辦法內容,當立書人報名或繳交參賽文件時,視同已知悉並同意本參賽(授權)同意書暨『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如附件)之內容。
- 立書人保證所繳交之企畫書或其他文件或著作等(以下統稱企劃)乃立書人自行創作或開發,所有且有權使用(包含轉授權)其所撰企劃之智慧財產權。立書人不得涉有抄襲、剽竊、仿冒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亦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 立書人保證所提供之資料(包含但不限於詳實之個人資料)乃立書人自己資料,不得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之法律責任由該立書人自行負擔。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得獎資格。如有致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權益,立書人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 立書人保證社團或服務隊既有之社區服務企劃不得投稿本競賽,如經主辦單位發現得取消參賽、得獎資格,並追回相關獎金(項)。立書人亦不得以曾參加過歷屆青年社區健康服務全國競賽的獲獎作品報名此屆本競賽,若經查核屬實發現將取消參賽、得獎資格,並追回相關獎金(項)。除前述限制外,如立書人一稿多投,立書人應自行確認是否另受有其他約定之限制,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有權裁定之。
- 立書人同意如其有任何違反活動辦法、本參賽(授權)同意書暨『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或經主辦單位或他人發現、檢舉或告發有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立書人均應以自己之費用負責處理及排除,並自行負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如立書人晉級或得獎,主辦單位有權暫緩公布或不頒發獎金(項),若經主辦單位認定前述情事屬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立書人參賽、得獎資格,並追回相關獎金(項);如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立書人應負完全賠償責任。
- 本競賽為避免爭議,謹限制主辦單位之代表人、受雇人、員工及所屬同仁等不得參加,敬請見諒。
- 本競賽之得獎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預扣所得稅。
- 如有任何因個人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立書人所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致無法參加本競賽,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立書人亦不得因此異議。
- 立書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享有無償使用、修改、重製、改作、散布、發行、公開展覽、宣傳、攝影出版、發表等權利。
- 立書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基於推廣、宣傳本競賽、辦理結案或本競賽以外之推廣宣傳之目的,拍攝照片或動態影像以紀錄本競賽相關活動之進行,並得使用、編輯、印刷、展示、宣傳或公開參賽者個人肖像、姓名、聲音等。
- 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終止本競賽及任何問題或爭議之最終解釋權、裁判之最終決定權等一切權利。